日前,住建部发布关于《住宅项目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住宅项目规范》已起草完成,在前期多次征求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并经专家审查通过。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前是在2019年2月18日第一次征求意见,来看看主要不同的点:
1
设计年限
2022版区分出室内工程防水设计年限不应低于25年,2019版为屋面与卫生间防水不低于20年,本次提高了要求。
2022版
2019版
2
套内空间
2022版提出了「新建住宅建筑的层高不应低于3.00m」和「新建住宅建筑户门的通行净宽不应小于0.90m」,2019版的建筑层高为2.8m。
2022版
2019版
3
电梯
2022版提出了「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2019版则要求的是四层及四层以上。
2022版
2019版
4
取消关于套内面积的相关条款
2019年的征求意见稿提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计价」,当时引发了热议。
2019版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
这个征求意见稿,征求的是对一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意见,因为这个《规范》是开展工程建设活动的“底线”要求,具有“技术法规”性质,在我国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体系中位于顶层。
也就是说,这个规范未来约束的是工程建设行为,约束对象是住宅项目的建设单位。这与我们所关心的住宅交易到底是以“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来计算,并无直接关系。与我们大家关心的物业费、取暖费以何标准收取,也没直接关系。
如果真的要实施套内使用面积计价,要看另一份文件,即《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2001 年)——这份文件至今有效,其第十八条明文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200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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