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在两会中提出建议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同时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商品房。其中早在去年住建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召开房产座谈会时就有人提出建议取消预售制度,但是一直没有实施。

关于预售与公摊,买房的人很多都在吐槽。今年再提,许多网友对此也表示赞同。
商品房预售制度,也被叫做卖期房、卖楼花。这一制度最早出现于香港。1994年,中国内地出台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建立了预售许可制度。最初是为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不足、商品房供不应求的问题。
在某种程度上说,预售制的存在,容易侵害购房者的利益——房子都还没盖出来,几十万、上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房款就交给了开发商,将来房子烂尾或者质量不过关,购房者难免沦为被动的一方。而开发商在预售的制度里,通过预售回款,再把回款的钱继续投进房地产建设中,再继续预售回款,继续投,如此循环,能够用低成本获取更大的利益。如果取消预售制,改为现房销售,房子真正成为一件商品,购房者可以眼见为实,你情我愿的一手交钱,一手交房,则可以避免很多问题和矛盾。
公摊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房子建得不一样,各地标准不一样,得出的公摊率也不一样。所谓公摊,指的是整栋大楼中的公共区域加到一起,然后均摊到每一户头上,这部分面积就是公摊。
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花钱买的公摊面积摊在了哪里,用在了什么地方,也无法核算这个面积,不少人认为,公摊的猫腻太多,不清不楚,钱可以花,但不能花得冤枉。周世虹建议,实行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商品房制度。“以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售房价格,让购房人看得清楚,买得明白,既能避免购房人利益受到损害,又能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公平、公正。”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建议,实行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商品房制度。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面积,简单的说,就是进了你家入户门以后的地方才计入价格。
既然想法是好的,那么为什么迟迟还没有落地呢?这其中或许涉及到以下原因:这个提议要落地,并不容易。如果短时间全部改为现房销售,那么没有了预售资金这一主要资金来源的开发商,拿什么投入到施工建设中?这对房企的流动资金将有重大的考验,流动资金不足的房企,就有可能资金链爆雷,最后楼盘烂尾,还是得购房者买单。首先需要明白 ,即使取消公摊,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房价,也并不是简单的减法计算,以前买100㎡的房子,按套内建筑面积只需花80㎡ 的钱就能买到?NO。另外,如果取消公摊面积的话,那么房屋的单价就很有可能会提高。开发商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将会极大的缩小公共面积。因为开发商不可能凭空取消公摊面积,然后不想办法挽回成本和收入,在销售面积减小的情况下,开发商想要挽回成本和收入,就会提高单价,这对于购房者而言,其实并没有享受到多大的优惠。

市场是由买卖双方共同构成的,这其中可能还有更多的参与方。好的市场环境和发展,应该是让这个市场里的参与者的关系和利益能取得平衡,而不是盲目的偏向一方。所以,一个新制度出现和落实,是需要时间的。取消预售制、取消公摊目前还只是在“提议”阶段,距离落实或许要好多年,也许很快…… 城市 • 置业 • 民生 •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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